本報訊(記者範海瑞 實習生任永莉)3月10日,記者從省發改委獲悉,省發改委於日前批覆了省交通廳《關於調整我省高等級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方式的請示》,自4月1日起, 凡我省安裝ETC裝置的各類客車和辦理高速公路儲值卡的車輛交納車輛通行費時,對本次行駛應繳納的車輛通行費給予5%優惠。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速公路電子繳費業務車輛暫不納入我省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實施範圍。同時,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高等級公路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函》規定車輛通行費按每次行駛里程給予的優惠政策停止執行。
  又訊(通訊員張利劍 馬名宣 記者師向東 實習生王學濤)3月10日,記者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瞭解到,省高管局通過競爭性談判方式,選定省內四家銀行(工行甘肅分行、建行甘肅分行、甘肅銀行、蘭州銀行)合作,共同建設全省高速公路電子繳費業務,有望從今年4月1日起,全省所有市州一級高速公路電子繳費銀行代辦業務受理網全覆蓋。屆時社會車輛可前往各銀行服務合作網點和自助終端設備網點辦理電子繳費相關業務。  (原標題:4月1日起 我省ETC車輛高速通行費優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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